6月19日,財政部發布1965號采購處理意見,涉及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2022-2025年全電發票基礎平臺服務等采購項目。本項目是去年7月開標的,采購人通過采購服務的方式建設全電發票基礎平臺,提供計算及存儲、網絡資源和安全防護等服務,滿足金稅四期全電發票業務上線推廣工作的需要。預算6151萬元。投標人需要自行搭建包括服務器、存儲、網絡接入、安全等設備組成的平臺,達到采購人所需的服務能力需求,總共分成兩包,第一包提供計算及存儲、網絡資源和安全防護等服務 ,第二包負責 2022-2025年大數據平臺擴容服務 。最后結果聯通(四川)和電信(四川)中標,金額分別是4600萬和1300萬。中標后,就有供應商提出了投訴,聯通四川公司所投網絡關鍵設備在開標之日前沒有通過國家強制安全認證,不具有銷售資格涉嫌虛假應標。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經過財政部核實,聯通方案中的網絡關鍵設備確實沒有在開標之日前沒有通過國家強制安全認證因此判定中標無效。所謂網絡關鍵設備是指2017年,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網絡關鍵設備和網絡安全專用產品目錄》中的產品,每年都會更新。
?本項目中涉及的服務器、交換機、防護產品都位列其中,根據《網絡關鍵設備和網絡安全專用產品目錄》的要求,列入《網絡關鍵設備和網絡安全專用產品目錄》的設備和產品,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銷售或者提供。值得一提的是,在本項目中,供應商并未直接向政府出售這些網絡設備,而是用這些設備為政府提供數據服務,但是依然需要強制認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一千九百六十五號)一、項目編號:QDFPD-2022-15/SCIT-ZG(Z)-2022060025二、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2022-2025年全電發票基礎平臺服務等采購項目投訴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稱投訴人)被投訴人:四川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地 址: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成都市高新區天府四街66號2棟22層1號相關供應商:聯通(四川)產業互聯網有限公司(以下稱聯通四川公司)地 址: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成都天府新區興隆街道成都科學城湖畔路西段99號天府菁蓉中心D區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2為:聯通四川公司所投網絡關鍵設備在開標之日前沒有通過國家強制安全認證,不具有銷售資格涉嫌虛假應標。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2成立,中標結果無效。